女孩找工作被人迷奸 嫌犯在交罚款后被释放

2010/8/19 9:30:49 来源: 编辑:佚名 阅读:616次 字体:  我要投稿

大洋网-广州日报8月6日报道 6月18日小静(化名)在惠州找工作面试时,因喝了介绍人提供的酒迷晕后被强奸。其后,警方刑拘了疑犯,对证据进行检验后,却没有及时通知受害人,当受害人得知检验结果时,疑犯又已被释放。前天,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此事。

介绍人承认下药被捕

小静前天称,她出事前在惠州做酒吧酒品促销,后来辞工。6月18日,她旧同事的朋友袁某称要带她去面试,把她引到自己的出租屋,然后劝说她喝下两杯酒。小静喝后全身无力,意识不清,清醒过来时,发现已经失身。

6月19日下午2时许,小静终于决定报案,其后,小静到医院做了一份内分泌物检验,再到派出所录口供。随后,警方在袁某的出租屋抓获袁某。袁某承认自己下了药与小静发生了性关系。

小静称,案件受理期间,她多次上门,圆通桥派出所都没有给任何说法。7月28日,小静再次去到派出所,警员才拿出检验报告给她签名,报告上的日期是7月15日,上面没有任何公章。办案警察称,内分泌物上确有袁某精子,但证据不足,无法判其有罪。

其后,小静从派出所要到两份报告:一份报告证明她的内分泌物中有袁某DNA成分,一份报告证明她的尿液样本中含有氯胺酮成分。小静同时从办案警察口中得知,袁某已被释放。

受害人称被伤害人格

小静前日称,当时她问办案警察,为什么不给自己答复,随便就释放了袁某。办案警察称,袁某已受到一定处罚,并被拘留罚款。至于答复受害人,并没有明文规定。小静称,办案警察“后来又说我证据不足诬告袁某”。小静认为,这种说法伤害了她的尊严和人格,于是在网上发帖控诉。

8月3日,惠州警方发出公告称,公安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,处理情况将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。据悉,警方纪检部门前天上午已经对小静进行了详细询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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